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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16-7/17志願服務人員特殊教育訓練課程

目的:

為協助本市社會福利類,青少年與兒童志願服務志工專業成長,並提升志工職能,本會擬舉辦志工特殊訓練課程,使志工了解更多機構服務項目,更加了解機構志願服務現況。

依志願服務法第九條,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,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,志願服務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。而志工需完成兩項教育訓練,始由志工運用單位提出申請核發志願服務記錄冊。

因此參與完整志工訓練有以下好處:

1.成為政府認證之志工且增進專業服務技能,保護自己及案主權益。
2.成為本會正式志工、領取服務記錄冊且享有本協會志工權利與福利。
3.累積達到志願服務法規定年資、時數標準,即可依規定申請「榮譽卡」,可享有政府部分優惠措施,如進入公立風景區或文教設施免費等。
4.可申請「服務續效證明書」,對升學、進修、就業有加分效果。

 

指導單位: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、新北市政府社會局。

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兒童少年希望協會。

活動期程:105年7月16日-7月17日

活動地點:樹林關懷站(新北市樹林區日新街93號)。

參加對象本會志工或有意願從事志願服務者,總計二十人。

活動內容:

本次「志工特殊訓練課程」分為兩階段。
第一階段為志工特殊訓練課程,講授課程包含「社會福利概述」、「人際關係與溝通」、「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」等。
第二階段為本單位服務內容,包含「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」、「志願服務工作內容及實習」、、高風險家庭服務介紹與認識」等。
每時段課程為兩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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